2009年7月1日水曜日

Exploit new domain:affordance and service-embedded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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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知道該在Blog上寫什麼,寫研究好像還滿硬的,可能是害怕暴露太多的原因作祟,也很難寫生活的東西,總之還差一點有關掉它的念頭。Blog本來就是記錄的工具,但內容太過自由也成了原罪,我想應該很多人現在如果要寫長文應該會直接考慮出書吧。

但後來想想,這四年來(2005~2009)也弄了一些東西,如果就這樣擺著好像也不太對。至少就這樣來更新一下進度。

Affordance

雖然在之前的文章寫過了一些Affordance的東西,有了初步的瞭解。但很可惜的是,這個字眼逐漸濫用,已經跟「認知」沒兩樣。為什麼這樣說,因為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完全脫離「認知」,但這個「認知」跟「認知心理學」有什麼不一樣,其實很少人搞得清楚。

Affordance原意是指在「視知覺(Visual Perception)」下,對應於物件(Objects)的視覺負荷,其中當然包括了再定義一些抽象化名詞,比如說「光(Optical power)」或「形體(Shape)」等等。這些抽象化定義其實幫助我們在思考視覺所賦予的負荷有比較大的寬容度,且提供了視知覺屬於開放性系統的理論原則。換句話說,它其實擺脫了傳統生理學上對視覺的限制,並拉近了從視覺到視知覺再到形而上的現象學探索(Approach)。

所以,當我們在討論Affordance一字時,所討論的對象如果是2D繪圖時,其實沒有意義。原因在於它並沒有提供形體(Shape),畫只是單純的表達出意象而已。這時候我比較偏向用「認知」一字,討論心理對應位置(mental mapping)。

換句話說,如果Affordance指的是物件的視知覺負荷的話,那麼空間也有視知覺的存在嗎?或者換個角度說,空間可以給予人視知覺的負荷嗎?我思考的結果,其實是有的。原因在於空間原本就是由物件所構成的環境,不過這個環境會影響到原先的要素:「光」或「形體」等等,所以應該是間接的影響到視知覺,所以如果說有個名詞形容這樣間接的狀態,比如Ambient Affordance,那應該會是個很好的討論題目。

不見得只有空間有這個議題,像是社會學上,Gaver也提出Social Affordance的存在。這時我不免想到,Affordance像是個中介層,它承接了上面的哲學思考體系,跟底層的真實世界活動。只不過用這個名詞,有「受動(enactive)」「被賦予(Be given)」的意義存在。意思有可能是(我也不太確定)人在使用眼睛這個視覺感官的時候,其實是被腦中的視知覺所挑選的意象所控制,要看什麼不是由眼睛所決定,而是已經「被決定」了。

Service-embedded Product
這個是我在進行研究的主題,主要是針對設計對象的複雜與融合(Fusion)所提出的新設計領域探索。這樣的融合造成了許多設計對象上的混亂。舉買票-進站服務的例子來說,如果你想要獲得快速服務,就必定要買張電子車票(Suica),才能經由閘門的感應器而進入車站。要不然就得經由買票-驗票-進站的流程。

於是「電子車票」這個物件,是產品,還是服務?

中文不知道怎麼譯才好,學名可能會把它叫做「服務內嵌型產品」。「服務內嵌型產品」指的是該產品包含了某種服務,若想要接受到服務的話,必定要使用該項產品才行。以上面的「電子車票」為例,你如果沒有買電子車票就想要獲得服務的話,勢必是不可能的。

於是,互動設計在這個領域裡成了重要的理論基礎。因產品設計的存在有某種設定上的限制(比如說市場定位,功能與使用者等)。從使用者角度出發而設計產品的形態,或是有科技應用上的形態,到了產品設計上都不容易掌握到概念,才會有許多不合宜的產品設計出現(比如說像可以上網的冰箱),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重新去定義需求,也重新去設計物件。

也就是說「服務內嵌型產品」其實是對於某些物件的原型進行的「再設計(re-design)」。到現在我還在思考這個概念的包含程度,以及與「服務產品設計(Service Product Design)」的連結。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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